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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者职称评定有章可
(人才市场报)
  200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将于11月4日举行,今年将继续设置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在南京地区从事相关工作并希望获得该专业职称的人员,可以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名参加考前培训。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是国家人事部于去年首次在经济专业资格考试中增设的,原劳动经济专业取消。该专业的设置,使大量在新型组织机构中从业的人事工作者有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同时使人事工作职称评定有章可循。长期以来,该专业从业人员往往报评政工师系列或劳动经济专业,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显然已经不相适应,因此,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出台,是人事管理工作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按照国家规定,人事主管报名参加人力资源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专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级资格4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或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合资企业任人事主管已7年的赵女士说,在经济专业资格考试中设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非常及时,这使她多年的愿望成为现实,通过考试取得国家认可的人力资源专业职称,是国家对人事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将激励自己进一步做好工作。据市人才服务中心有关人士介绍,赵女士的想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应广大人事代理单位人事主管和全市人事系统人事干部的要求,南京市人事局人才服务 中心和人才教育培训中心将联合组织考前培训,采取业余学习方式,特邀南京理工大学人力资源专业富有经验的教师执教。培训课程为经济基础和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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