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令颁布《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下月外资准入人才市场
北京青年报记者陆纯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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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将获准有条件地进入中国的人才市场。人事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近日联合以部长令和局长令的方式颁布《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政策首次对外资进入中国人才服务业作出原则性规定。
新出台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开人才中介服务或者相关业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除特殊规定的以外,必须与中国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合资经营。”同时,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还应当符合国家中外合资企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
此次出台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还对近年来在人才市场出现的新业务类型、新现象、新问题作出了三大方面的补充:除了外资准入问题外,还有:首次对人事代理的对象、权限、程序作出明确规范;对新出现的网络人才市场加以规范。该《规定》分六章,一共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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