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吸引国外智力的几点想法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向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派出了大批留学生,他们对中外文化技术信息交流及促进中国的进一步对外开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已学成回国,直接将在国外所学的先进科学技术应用到经济建设中去,另一部分人由于种种原因还留在国外工作,其中一些人还取得了所在国的国籍。这些人依靠中国人特有的勤劳和智慧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取得了国际同行公认的成就,他们中绝大多数人都希望与国内合作,把自己的成果应用到国内的经济建设中去。但是,现有的渠道尚不能完全发掘合作的潜力。现在的合作大多局限于科技方面的合作交流或通过留学生创业园等形式吸引留学生回国创办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勿庸置疑,这些合作形式非常重要,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和完善,但是还应该鼓励其它形式的合作,尤其是留学生与国内企业之间的合作。

  
  大部分留学生(包括笔者在内)在国外都有企业合作的经验,并为他们的合作伙伴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为什么国内企业就不能利用留学生的智力,或者更普遍地说利用国外智力为自己创造经济效益呢?或许有人会说这类留学生应该回国办公司,但要知道,不是所的有人都对办公司兴趣,人各有志。

  当然,这种形式手合作还有很多的技术问题需要解决。其中一个技术问题是如何交换信息,一个合作项目需要合作伙伴间经常讨论,交换意见,由于空间距离等因素,经常性的面晤不可能办到。但这种困难将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广泛应用而得到解决。另外一个较敏感的问题就是工业或商业机密,尤其是对那些已加入外国籍的留学生或外国人,这就需要在观念上进一步开放,但同时也可利用法律加以解决。国外同样也有很多企业因涉密而对与外界的合作顾虑重重,但有些还是比较开放的。笔者在取得法籍之前,即与法国企业甚至包括属于高度敏感领域的法国空间研究中心有合作项目。另一个例证就是最近德国从中国招收近成万名电脑技术人员,所以在引进智力方面应转变观念。另外,涉密问题可在签订合作协议时通过适当的条款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

  另外,中国在吸引智力方面应更开放。就我所知,应聘者如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长江学者等职位必须具有中国籍。这样就把那些已加入外籍的海外留学生和愿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人排除在外。我认为,这类职位应放开招聘,不仅面向所有在海外的中国留学生,而且面向没有中国血统的外国人。其实,这类职位对很多留学生,包括那些已入外籍的,甚至某些外国人,尤其是那些对中国悠久历史和文化情有独钟的外国人,都有吸引力。应该创造条件利用他们的聪明才智为中国现代化建设服务。其实,很多国家已开始广揽国外人才,美国就有这方面的传统。法国近年来也对科技人员的入境管理提供了相当宽松的条件,例如家属可随行并有工作的权利等。在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高校和企业的外籍人员占相当的比例,其中在重要岗位上工作的大有人在。在笔者所领导的实验室里,外国人就占了大半。我们为什么不能任用外籍人员,更何况那些在中国长大,熟悉中国文化和语言,尽管加入外籍但对中国仍一往情深的留学生呢?

  相对发达国家而言,中国在吸引国外人才方面还处于不利地位。至少我国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能力提供与发达国家相近的报酬。但是,我国有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能力提供与发达国家相近的报酬。但是,我国有很多其他国家难以比拟的优势。我国是个有着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我们有辽阔的国王和迷人的自然风光,改革开放以来更是经济突飞猛进,创造了世界上的经济奇迹,令世人刮目相看。我们更有遍布世界各地的热爱祖国的留学生和华人华侨,他们不断以各自的方式把世界上最新的知识和技术传到国内。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不失时机地做好智力吸引工作,这是一项非常重大的而又难度极大的课题。

(作者:储诚斌 作者系留法博士,现任职于法国特鲁瓦技术大学工业工程系 )

摘自《北京人才市场报》2001年月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