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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京干部报到须知


  一、经人事局批准调京的干部,先须持我局干部商调函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调京后拟落户的区、县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证,然后到原户口所在地、原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二、调京干部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人事局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先来电或来函经我局同意后持原单位证明方可报到。

  三、报到时,由调京干部本人持身份证,干部调动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来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

  四、报到后三日内到接收单位办理有关手续,然后到入户的区、县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五、党组织关系的转换:

  1、接收单位是市属单位的,其组织关系开到市委组织部。
 
  2、接收单位是区、县的,其组织关系开到区、县委组织部。

  3、接收单位的是中央国家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其组织关系开到接收单位的党委组织部。


  六、报到地址:

  北京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104室(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三条三号)

  1、乘1、4、52路公共汽车在王府井站下车,十字路口往南;

  2、乘3、8、9、44、48路公开汽车在台基厂站下车,十字路口往北

  3、乘103、104路电车在东长安街或台基厂站下车;

  4、乘地铁在崇文门站下车。

  北京市委组织部在台基厂大街3号


  北京市公安局在前门东大街(大楼前户籍接待室)。可坐9、48、110路公共汽车在正义路站下车或坐地铁在前门站下车。

  七、报到时间:

  每周一、二、三、四、五上午8:30-11:30。

  此《报到须知》请转交调京干部本人。

北京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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